化工工程設計和大家說說壓力管道設計、安裝和使用檢驗許可的一些相關內容。
一、許可項目名稱
壓力管道設計、安裝、使用和檢驗單位及人員的資質
二、壓力管道設計應用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三、設計許可程序和要求
(1)條件、程序、期限、增補、復審和續展、變更和延續、費用等。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資質許可證書。壓力管道設計與特種設備設計單位和設計文件的許可程序和要求相同。
(2)壓力管道設計和實施權限
1.壓力管道設計單位下列資質許可的受理、審批和發證,由國家質檢總局實施:
(1)壓力管道設計用長輸(油氣)管道(GA級);
(2)壓力管道設計工業管道(氣相色譜的GC1級)。
2.壓力管道設計單位下列資質許可的受理、審批和發證,由省質量監督局實施:
(1)壓力管道設計常用管道(國標級);
(2)壓力管道設計工業管道(氣相色譜的GC2級)。
四、壓力管道設計和安裝許可
(1)壓力管道設計安裝單位資質許可的條件、程序、期限、補充、復檢換證、變更延續、收費等規定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資質許可程序和要求相同。
(2)壓力管道設計和實施權限
1.壓力管道設計單位下列資質許可的受理、審批和發證,由國家質檢總局實施:
(1)壓力管道設計用長輸(油氣)管道(GA級);
(2)壓力管道設計工業管道(氣相色譜級G1)。
2.壓力管道設計單位下列資質許可的受理、審批和發證,由省質量監督局實施:
(1)壓力管道設計常用管道(國標級);
(2)壓力管道設計工業管道(氣相色譜級的GC2和GC3)。
五、壓力管道設計使用許可證包括使用登記和操作人員考核。
(1)壓力管道設計和使用登記
壓力管道設計使用登記的條件、程序、期限、變更、報廢、收費等規定與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程序和要求相同。
壓力管道設計實施機關:跨省管道申請登記由國家質檢總局實施,跨區(市)長輸管道由省質量監督局負責,其他壓力管道由市質量監督局負責。
(2)壓力管道設計操作人員的考核壓力管道設計操作人員考核的條件、程序、時限、考核組織、復檢換證、變更延續等與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考核程序和要求相同。
六、壓力管道設計檢驗許可證
化工工程設計說,壓力管道設計檢驗許可證包括:壓力管道設計檢驗檢測機構的批準、檢驗檢測人員的考核、安裝監督檢查、定期檢驗檢測。
(1)壓力管道設計檢驗檢測機構的審批程序和要求
化工工程設計說,壓力設計檢驗檢測機構批準的條件、程序、期限、增加、復檢和更新、變更和延續、收費等規定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批準的相同。
壓力管道設計實施機構:國家質檢總局。
(2)壓力管道設計檢驗人員考核程序和要求
化工工程設計說,壓力管道設計檢驗檢測人員的條件、實施機構、程序、期限、審查組織、復檢換證、變更延續、收費等規定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相同。
(3)壓力管道設計監督、檢查和定期檢查的程序和要求
化工工程設計說,壓力管道設計、安裝、監督檢查和定期檢驗的條件、程序、期限、檢驗、出具監督檢查證書或定期檢驗報告、收費等規定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查和定期檢驗相同。
壓力管道設計實施權限:除跨省管道由國家質檢總局確定的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外,其余由省質量監督局確定。